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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學生補助

 

校內公費、學雜費、輔導費優待表(詳情請洽各受理單位)

編號

名    稱

具  備  條  件

補 助 金 額

受理單位

備 註

01

原住民學生

身分證註記「原住民」者

每學期補助21,000元

註冊組

 

02

低收入戶學生

直轄市或鄉、鎮、市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

學雜費全額補助

註冊組

 內政部社會救助網

03

中低收入戶學生 直轄市或鄉、鎮、市公所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 學雜費補助十分之三 註冊組

 內政部社會救助網

04

身心障礙學生

身心障礙手冊

依障礙等級補助;極重度學雜費全額補助

註冊組

內政部社會救助網

05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身心障礙手冊

依障礙等級補助;極重度學雜費全額補助

註冊組

 內政部社會救助網

 06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

撫卹令、卹亡給與令

依傷殘分全公費、半公費暎月給付(含生活費)

註冊組

 

07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教育補助費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社會局(科)身份證明文件

減免學雜費之百分之六十

註冊組

 內政部社會救助網

08

 

特殊教育學生獎助

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依障礙等級獎助2000至6000元不等

註冊組

本校乙名

09

學期成績優秀清寒學生

以各班前三名為優先,餘額依成績遞補。

免繳學雜費

註冊組主動通知

  各年級45名

 10

工讀獎助金

依學生家庭狀況

每小時工讀金

以勞委會公告之最新工資為準

註冊組

 

11

課業輔導費

清寒學生

視申請人數而定

教學組

 

12

軍人子女

父母親為現役軍人

減免學費十分之三

註冊組

 

13

仁愛基金

清寒學生 每學期2000元 仁愛基金委員會  
 

校外各項獎助學金簡表【內容依來文,陸續增加中】

名稱

部分規定

申請期限

大約金額

備註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獎助學金 1.設籍高雄市原住民身份,或父母一方為原住民單親家庭之在學學生

2.學業優秀獎學金:高中職以上,學業成績總平均七十分以上者

3.特殊才藝奬學金

1.第一學期為9月1日至20日

2.第二學期為3月1日至20日

每名四千元  

立賢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1.家境清寒,仍有優秀表現者舉凡成績優異,  或於某領域有高度潛能與興趣

2.雖環境清貧或遭逢家變,仍於逆境中展現美好品德者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3000元

至註冊組取表申請,本校統一寄出。

   
盛富岡企業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及比序條件:

  1.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名列同年級、

     或同年級同類組前百分之二十者方可提出

     申請。

  2.比序條件:

    (1)家境清寒程度或家庭突遭變故優先;

    (2)以義工時數多者優先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5000元 至本組取表申請
吳進讓先生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及比序條件:

    1.前一學期歷史及地理科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名列同年級、或同年級同類組前百分之十者方可提出申請。

    2.比序條件:以歷史與地理學業總平均百分比作為篩選標準,惟社會組學生與高一學生至少須保障80%的名額。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2500元 至本組取表申請
王素君女士清寒獎學金

 1.經縣市政府列為低收入戶者。

 2. 前一學年學業總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3.上一學期無缺曠課及未受警告2次(含)

   以上處分者。

 

     

顏黃秀娥獎學金

1.高三高二無小過以上處份,學業成績70分以上。

2.以低收入戶及家境清寒為優先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2000元

至本組取表申請

學產基金助學金

低收入戶學生

每學期初

3000元

註冊組主動通知

行天宮助學金

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第一學期為每年九月二十日止,第二學期為每年三月十日止。

8000 元

 

張榮發清寒學 生助學金

1.家庭突遭變故或清寒

前學期學業成績75分以上,德行另有規定。

2.新生以國中畢業學校最後學期成績計。

下學期開學日至二月底

以註冊費正本單據,核定助學金額。

 

宗倬章先生獎助學金

1.家境清寒

2.學業學年成績平均80分以上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2萬元

至註冊申請(本校可推薦2名)

廣源慈善基金會獎助 經濟弱勢家庭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最高補助12000元 詳情查網站至註冊組申請

高雄市籍清寒優秀獎學金

1.前學期學業成績80分

2.前學期操行成績80分

3.前學期體育成績70分

1學期:10月01日~10月30日,第2學期:3月1日~3月31日

 

至本組取表申請

慈愷助學金

1.家境清寒或家庭收入中斷

2.上一學期操行及學業平均70分以上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10000元

1.每校至多乙名

2.需參加該單位之研習營(全額補助)

失業勞工就學補助

詳情洽網址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3000

逕寄「勞委會受理小組

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3.      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每科及格

4.      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每科及格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5000元

詳閱網站,逕寄

教育部圓夢助學網

見該網站。

有多項獎助學金,可供申請。

 

 

血友病友獎學金

申請者須有血友病相闗證明影本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見網路辦法

 

心臟病童獎學金

1.心臟病童(曾接受心臟病治療者)

2.前學年各學科皆及格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4000

 

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助學金

種類多,請上網查看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見各項

 

台北行天宮急難濟助

涵蓋家庭急難、學生急難及醫療急難濟助

閱網站

個案轉介

至教官室、學務處申請

陽光獎助學金

(顏損或燒傷之學生)或(顏損或燒傷之人士子女)或(從事相關研究者)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見辦法

 

羅慧夫顱顏基金會獎助學金

分為特殊才藝、優秀成績、助學金等三類。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4000元

詳情查網站、至本校取申請書。

李連原住民獎學金

原住民,上學期學業成績85分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5000元

 

各縣市籍清寒獎學金

洽各縣市網站

 

 

 

 

通訊地址: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路52號  國立岡山高級中學教務處註冊組

若有任何疑問,請電話洽詢07-6212033轉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