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學生補助
校內公費、學雜費、輔導費優待表(詳情請洽各受理單位)
編號 |
名 稱 |
具 備 條 件 |
補 助 金 額 |
受理單位 |
備 註 |
01 |
原住民學生 |
身分證註記「原住民」者 |
每學期補助21,000元 |
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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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低收入戶學生 |
直轄市或鄉、鎮、市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 |
學雜費全額補助 |
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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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直轄市或鄉、鎮、市公所核發「中低收入戶」證明 | 學雜費補助十分之三 | 註冊組 | |
04 |
身心障礙學生 |
身心障礙手冊 |
依障礙等級補助;極重度學雜費全額補助 |
註冊組 |
內政部社會救助網 |
05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身心障礙手冊 |
依障礙等級補助;極重度學雜費全額補助 |
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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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 |
撫卹令、卹亡給與令 |
依傷殘分全公費、半公費暎月給付(含生活費) |
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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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教育補助費 |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社會局(科)身份證明文件 |
減免學雜費之百分之六十 |
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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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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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學生獎助 |
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依障礙等級獎助2000至6000元不等 |
註冊組 |
本校乙名 |
09 |
學期成績優秀清寒學生 |
以各班前三名為優先,餘額依成績遞補。 |
免繳學雜費 |
註冊組主動通知 |
各年級45名 |
10 |
工讀獎助金 |
依學生家庭狀況 |
每小時工讀金 以勞委會公告之最新工資為準 |
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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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課業輔導費 |
清寒學生 |
視申請人數而定 |
教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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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軍人子女 |
父母親為現役軍人 |
減免學費十分之三 |
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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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仁愛基金 |
清寒學生 | 每學期2000元 | 仁愛基金委員會 |
校外各項獎助學金簡表【內容依來文,陸續增加中】
名稱 |
部分規定 |
申請期限 |
大約金額 |
備註 |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獎助學金 | 1.設籍高雄市原住民身份,或父母一方為原住民單親家庭之在學學生
2.學業優秀獎學金:高中職以上,學業成績總平均七十分以上者 3.特殊才藝奬學金 |
1.第一學期為9月1日至20日
2.第二學期為3月1日至20日 |
每名四千元 | |
立賢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 |
1.家境清寒,仍有優秀表現者。舉凡成績優異, 或於某領域有高度潛能與興趣 2.雖環境清貧或遭逢家變,仍於逆境中展現美好品德者 |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3000元 |
至註冊組取表申請,本校統一寄出。 |
盛富岡企業優秀學生獎學金 | 申請資格及比序條件:
1.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名列同年級、 或同年級同類組前百分之二十者方可提出 申請。 2.比序條件: (1)家境清寒程度或家庭突遭變故優先; (2)以義工時數多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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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5000元 | 至本組取表申請 |
吳進讓先生優秀學生獎學金 |
申請資格及比序條件: 1.前一學期歷史及地理科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名列同年級、或同年級同類組前百分之十者方可提出申請。 2.比序條件:以歷史與地理學業總平均百分比作為篩選標準,惟社會組學生與高一學生至少須保障80%的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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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2500元 | 至本組取表申請 |
王素君女士清寒獎學金 |
1.經縣市政府列為低收入戶者。 2. 前一學年學業總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3.上一學期無缺曠課及未受警告2次(含) 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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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黃秀娥獎學金 |
1.高三高二無小過以上處份,學業成績70分以上。 2.以低收入戶及家境清寒為優先 |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2000元 |
至本組取表申請 |
學產基金助學金 |
低收入戶學生 |
每學期初 |
3000元 |
註冊組主動通知 |
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
第一學期為每年九月二十日止,第二學期為每年三月十日止。 |
8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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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突遭變故或清寒 前學期學業成績75分以上,德行另有規定。 2.新生以國中畢業學校最後學期成績計。 |
下學期開學日至二月底 |
以註冊費正本單據,核定助學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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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倬章先生獎助學金 |
1.家境清寒 2.學業學年成績平均80分以上 |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2萬元 |
至註冊申請(本校可推薦2名) |
廣源慈善基金會獎助 | 經濟弱勢家庭 |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最高補助12000元 | 詳情查網站至註冊組申請 |
1.前學期學業成績80分 2.前學期操行成績80分 3.前學期體育成績70分 |
第1學期:10月01日~10月30日,第2學期:3月1日~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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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本組取表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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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境清寒或家庭收入中斷 2.上一學期操行及學業平均70分以上 |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10000元 |
1.每校至多乙名 2.需參加該單位之研習營(全額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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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就學補助 |
詳情洽網址 |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3000 |
逕寄「勞委會受理小組 |
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
3. 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每科及格 4. 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每科及格 |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5000元 |
詳閱網站,逕寄 |
見該網站。 |
有多項獎助學金,可供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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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友獎學金 |
申請者須有血友病相闗證明影本 |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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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臟病童(曾接受心臟病治療者) 2.前學年各學科皆及格 |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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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多,請上網查看 |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見各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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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家庭急難、學生急難及醫療急難濟助 |
個案轉介 |
至教官室、學務處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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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損或燒傷之學生)或(顏損或燒傷之人士子女)或(從事相關研究者) |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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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為特殊才藝、優秀成績、助學金等三類。 |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4000元 |
詳情查網站、至本校取申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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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連原住民獎學金 |
原住民,上學期學業成績85分 |
依教務處公告為準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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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籍清寒獎學金 |
洽各縣市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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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高雄市岡山區公園路52號 國立岡山高級中學教務處註冊組
若有任何疑問,請電話洽詢07-6212033轉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