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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委員會組織規程


國立岡山高級中學圖書館委員會組織規程

民國103年6月23日修訂

一、  宗旨︰為強化圖書館功能,正確規劃圖書管理制度,並協助推行館務,共同參與圖書館

                    經營,進而推廣讀者服務,擴大參與範圍。

二、  依據︰

高級中學法第16條及第26條。

三、  組織﹕

(一) 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

(二) 委員︰除圖書館主任為當然委員外,由下列人員擔任之﹕

1.   各處室主任。

2.  各科教學研究會主席或由校長遴選各科服務熱誠之教師擔任之。

3.  委員會設總幹事一人,由圖書館主任兼任,秉承主任委員之指示推動館務並執

     行委員會決議事項。

四、職掌﹕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其職掌如下﹕

(一)圖書館館務工作之指導與監督及圖書館業績之評估。

(二)圖書館預算之編訂與經費之籌措。

(三)決定圖書館應興革之重大事項。

(四)決定圖書館之修建與擴建事項。

(五)審查本校圖書館各種章則

(六)協調各單位對圖書館工作之建議。

五、本規章經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