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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委員會組織規程


♦國立岡山高級中學圖書館委員會組織規程♦

民國103年6月23日修訂

一、  宗旨︰為強化圖書館功能,正確規劃圖書管理制度,並協助推行館務,共同參與圖書館

                    經營,進而推廣讀者服務,擴大參與範圍。

二、  依據︰

高級中學法第16條及第26條。

三、  組織﹕

(一) 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

(二) 委員︰除圖書館主任為當然委員外,由下列人員擔任之﹕

1.   各處室主任。

2.  各科教學研究會主席或由校長遴選各科服務熱誠之教師擔任之。

3.  委員會設總幹事一人,由圖書館主任兼任,秉承主任委員之指示推動館務並執

     行委員會決議事項。

四、職掌﹕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其職掌如下﹕

(一)圖書館館務工作之指導與監督及圖書館業績之評估。

(二)圖書館預算之編訂與經費之籌措。

(三)決定圖書館應興革之重大事項。

(四)決定圖書館之修建與擴建事項。

(五)審查本校圖書館各種章則。

(六)協調各單位對圖書館工作之建議。

五、本規章經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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