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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班群作業規定

(三)高二、三轉班群:每年五月及十二月第三週至第四週,學生遞交申請表後,註冊組依編班原則初擬轉班群名單,再提本委員會審核,並呈校長核定後公告編班名單。召開審核會議時得邀請學生轉出與轉入班導師列席與會。

(四)高一升高二轉班群:學生可於暑期輔導第三週提出A、B、C轉班群申請,B、C班群不可互轉,各班群內不可轉班;註冊組依編班原則初擬轉班群名單,再提本委員會審核,並陳校長核定後公告編班名單。

(五)學生在學期間,轉班群以一次為限;轉班群時不得指定班級;學生經轉班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原班級就讀,請事先審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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