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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新生編班辦法

 
113.08.19修訂
 
高一新生編班(113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
1.依特色招生管道入學、通過資優鑑定及其他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班別所招收之學生,應依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計畫實施編班(科、學程)及教學。
2.除前點所定之學生,學校應依常態編班原則,採S型排列實施編班。
3.體育班:依本校甄選入學辦法錄取一班(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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