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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新生編班辦法

(二)高一新生編班:
1.普通班:免試入學之新生,依其會考成績總分採S形排列為原則。特殊教育學生採平均分散編入各班,視其障礙特性及個別需求,並參酌輔導處之意見為原則;惟具縣市鑑輔會特殊身心障礙生之班級,依學生狀況,得減少該班總人數。
2.實驗班:高一半導體實驗班與國際教育實驗班依本校實驗班計畫內容所訂定之甄選項目錄取編班,名額依教育部核定人數為主。
3.體育班:依本校甄選入學辦法錄取一班(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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