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公告】「114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實施成果徵選簡章」、「114年度金融基礎教育跨領域教學行動計畫徵選簡章」
肆、 徵件對象:全國之公私立國小、國中及高級中等學校。惟 3 年內曾獲本教學行動計畫補助累計 2 年度以上之學校,不得參與。
伍、 徵選內容:
一、於 114 年 8 月至 12 月期間實施以金融教育為主題之跨領域課程設計及相關推動作法。課程設計可結合領域課程、校本課程、彈性/多元選修課程、增廣補強課程、學校活動或班週會、其他議題教學等,授課時數規劃須充分(至少 10 節課以上),以達預期教學效益為原則。
二、執行方式參考如下:
(一)、 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進行學校特色課程、多元選修、高中彈性學習時間、國中彈性學習課程、校訂必修等課程設計。
(二)、 延伸各領域或科目之學習,如專題、實作(實驗)、探索體驗或為特殊需求者設計等課程類型。
(三)、 可運用團體活動,如班週會及社團活動時間進行。
(四)、 可配合其他課程法規擬訂計畫,如參照家庭教育法規定設計家庭理財教育課程。
(五)、 亦可參考相關推動作法如成立校內工作小組、召開團隊會議、共同備課等產出與支持上述課程設計之規劃。
(六)、 活動或教案設計須依 107 年金管會修訂之「金融基礎教育學習架構」,並結合十二年國教課綱之素養導向課程內涵,亦可運用金融基礎教育教材、教具、歷年獲獎之行動方案教案為教學內容之設計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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