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公告】國立臺南第二高級中學辦理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B5-1生成式AI與教育應用工作坊-南區第一場
說明:
一、依據「AI 人才方舟計畫」115年教育部所轄高級中等學校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實施計畫辦理。
二、工作坊時間、地點及授課講師如下:
(一)時間:115年9月30日(三)下午1時20分至5時40分。
(二)地點:本校弘道樓4樓會議室,採實體方式辦理。
(三)授課講師:國立新豐高級中學張峰燕教師。
三、參加人員及其交通費和代課鐘點費:
(一)參加人員: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教師。
(二)交通費:
1、教育部國教署轄下高中職教師交通費由國教署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經費支應。
2、非隸屬教育部國教署轄下高中職學校教師交通費由原服務單位核實支應。
(三)代課鐘點費:由原服務單位115年度「AI人才方舟計畫」經費支應。
四、錄取總額:50人,審核通過後發送錄取通知,敬請留意電子信箱。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20日(星期日)止。
(二)請填寫表單報名:https://reurl.cc/beDVrX
(三)需自備筆記型電腦或慣用載具(平板)參與課程討論與實作。因現場插座有限,請師長提前充飽電並確保電力無虞。
六、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專案助理。
(一)聯絡電話:06-2514526分機361(高小姐)、362(吳先生、李先生)。
(二)電子郵件:elearning@mail.tnssh.tn.edu.tw。
七、檢附B5-1實施計畫。
一、依據「AI 人才方舟計畫」115年教育部所轄高級中等學校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實施計畫辦理。
二、工作坊時間、地點及授課講師如下:
(一)時間:115年9月30日(三)下午1時20分至5時40分。
(二)地點:本校弘道樓4樓會議室,採實體方式辦理。
(三)授課講師:國立新豐高級中學張峰燕教師。
三、參加人員及其交通費和代課鐘點費:
(一)參加人員: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教師。
(二)交通費:
1、教育部國教署轄下高中職教師交通費由國教署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經費支應。
2、非隸屬教育部國教署轄下高中職學校教師交通費由原服務單位核實支應。
(三)代課鐘點費:由原服務單位115年度「AI人才方舟計畫」經費支應。
四、錄取總額:50人,審核通過後發送錄取通知,敬請留意電子信箱。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20日(星期日)止。
(二)請填寫表單報名:https://reurl.cc/beDVrX
(三)需自備筆記型電腦或慣用載具(平板)參與課程討論與實作。因現場插座有限,請師長提前充飽電並確保電力無虞。
六、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專案助理。
(一)聯絡電話:06-2514526分機361(高小姐)、362(吳先生、李先生)。
(二)電子郵件:elearning@mail.tnssh.tn.edu.tw。
七、檢附B5-1實施計畫。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