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心公告】😷校園傳染病防治😷因應病毒性腸胃炎持續流行,且近期監測腹瀉群聚事件有增加趨勢,請貴校加強相關防治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5年2月26日高市衛疾管字第 11531916100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 全國近4週(第4週至第7週)共122起腹瀉群聚通報案件, 其中檢出病原體以諾羅病毒為多,且115年第7週急診腹瀉 就診人次及比率明顯高於上週,高雄市就診比率亦高於全 國;因應病毒性腸胃炎持續流行,腸道傳染病傳播途徑主 要以糞口傳染為主,且具高度傳染力,群聚事件若為病毒 性腸胃炎引起,發病個案即便症狀改善或已痊癒,其糞便 在出現症狀到恢復後1至2週仍具感染性,易由密切接觸而造成疫情擴散,常造成學校、餐飲旅宿業、人口密集機構 等發生腹瀉群聚疫情,合先敘明。
三、為避免諾羅病毒引起之病毒性腸胃炎透過因食入或接觸受 污染的食物、飲水或物體表面,以及吸入病人嘔吐物或排 泄物所產生的飛沫而感染,請貴校依據疾管署「學校病毒 性腸胃炎防治手冊」落實相關防治措施加強衛教宣導,強 調不生食、不生飲,如廁後、進食前,應落實正確洗手, 並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校園內應注意環境衛生,保持 教室之清潔與通風,針對出現症狀個案,應落實在家休息 至症狀解除至少48小時後,再恢復上學或工作等防治措 施,降低病原體藉由人與人接觸而增加校園內傳播風險。
四、此外,為避免疫情擴散並防範群聚事件發生,倘發現符合 通報條件者,應依高雄市「學校上呼吸道感染、腹瀉及水 痘群聚通報規定」、「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單位及 樂齡學習中心上呼吸道感染、腹瀉及水痘群聚通報規定」 公告辦理,於24小時內完成通報,並配合疫情調查、採檢 及落實感染管制措施,以降低病原於社區傳播風險,防止 疫情擴大,危及高風險族群。
五、有關「學校病毒性腸胃炎防治手冊」可逕至疾管署全球資 訊網(https://www.cdc.gov.tw/)下載運用,另相關衛教 宣導素材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health.kcg.gov. tw/)「病毒性腸胃炎專區」項下瀏覽/下載運用。 六、檢附高雄市「學校上呼吸道感染、腹瀉及水痘群聚通報規 定」、「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單位及樂齡學習中心 上呼吸道感染、腹瀉及水痘群聚通報規定」及「漂白水清 消泡製注意事項」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