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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公告】轉知文化部「114年度文化禮金宣導事宜」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14年8月26日文創字第1143023979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青少年參與藝文活動,並促進藝文產業發展,文化 部自112年起發放文化禮金,今(114)年文化禮金持續發 放16~22歲每人1,200點文化幣,並同時推廣13~15歲試辦計 畫,每人發放600點文化幣,使用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114 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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