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學組公告】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碩士學分班」

三、招生對象(就讀本班學員應具備下列資格)學歷:

1.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及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和依有關教育部法令具備以同等學力報考研究所碩士班資格者。

2.軍警學院學歷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四、修讀學分:每學期至少修習二學分,最多修習九學分。

五、學分抵免:學分班學員所修習學分,考取本所碩士班或碩士專班後,至多可申請抵免 18 學分;5 年內所修習並分數須在 80 分(含)以上始得提出申請。5 年以上所修習之學分,以其修習學分數總數之 1/2 為其申請抵免上限,且分數須在80 分(含)以上始得提出申請。

六、開班日期:預計 114 年 9 月 8 日開學。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