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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公告】國教署辦理理「114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及表揚事宜,請參閱

 

一、依教育部111年7月20日臺教學(二)字第1112804009號函訂定之「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及114年3月24日

  臺教學(一)字第1142801320C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本案初審前置作業,請貴校依據旨揭計畫,積極提出申請或推薦人員;請依計畫所述檢附應備紙本資料及

  電子檔光碟,於114年5月30日(星期五)前函送本署。聯絡方式如下:

  (一)電話:(04)3706-1327

  (二)電子檔檔名:(校名/姓名)114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績優人員)評選表單。

  (三)電子檔寄至e-3201@mail.k12ea.gov.tw

三、薦送學校及初選單位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包含尚在調查、或經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

  資遣之情形,「特色學校」部分,請確實檢視受推薦學校 111年至114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並填列「校園事件處理情形」欄。

四、隨文檢附資料如下:

  (一)旨揭計畫(附件1)。

  (二)填表說明(請參閱二、「遴選表」,另有關推薦單位一欄無須填寫。)(附件2)。

  (三)遴選表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欲申請者請填該表即可)。

  (四)114年執行期程(附件3)。

  (五)111年至113年表揚(獲獎)名單(附件4)。

五、相關表件格式電子檔案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司網站「重要業務專區/業務資料下載/素養教育專區/生命教育」

  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l.cc/RvYj5e),標題 「114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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