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公告】國立成功大學辦理「113年至115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114學年度第2學期設計教育/基本設計課程申請計畫」
說明:
一、依據該校114年11月25日成大規院字第1142502979號函辦理。
二、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程: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二)申請資格:
1、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之「美術」、「藝術生活」或「設計群」等藝術領域現職教師。
2、國民中學藝術領域之「視覺藝術」美術教師。
(三)課程說明:
1、設計教育課程:開放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藝術相關領域教師申請,規劃至少6小時課程,一學期至少執行1班,每學期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
2、基本設計課程:規劃至少18小時課程,一學期至少執行1班,每學期補助4萬元,申請對象如下:
(1)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需開設「基本設計」課程,教師方可申請。
(2)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設計群」教師,不限制課程實施科目。
(四)每學期課程內容建議融入不同「重大議題」,以「六大構面」做為實際操作的教學工具基礎,設計嶄新的基本設計或設計教育課程;課程申請前需參與至少2次的課程共備活動,提交完整「課程計畫申請書」、「經費表」、「後續課程發展修正記錄表」。課程計畫執行期間,每學期至少1次共備。
三、旨案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洽:
(一)總計畫團隊(國立成功大學)承辦人:莊秀貞小姐,電話:(02)23145277。
(二)各區基地大學:
1、北區基地(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承辦人:張琳英小姐,電話:(02)2736-0316。
2、中區基地(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人:黃于庭小姐,電話:(04)2218-3387。
3、南區基地(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承辦人:林怡伶小姐,電話:(07)7172930#3004。
4、東區基地(國立東華大學)承辦人:郭晉禎小姐,電話:(03) 890-5020。
一、依據該校114年11月25日成大規院字第1142502979號函辦理。
二、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程: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二)申請資格:
1、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之「美術」、「藝術生活」或「設計群」等藝術領域現職教師。
2、國民中學藝術領域之「視覺藝術」美術教師。
(三)課程說明:
1、設計教育課程:開放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藝術相關領域教師申請,規劃至少6小時課程,一學期至少執行1班,每學期補助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
2、基本設計課程:規劃至少18小時課程,一學期至少執行1班,每學期補助4萬元,申請對象如下:
(1)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需開設「基本設計」課程,教師方可申請。
(2)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設計群」教師,不限制課程實施科目。
(四)每學期課程內容建議融入不同「重大議題」,以「六大構面」做為實際操作的教學工具基礎,設計嶄新的基本設計或設計教育課程;課程申請前需參與至少2次的課程共備活動,提交完整「課程計畫申請書」、「經費表」、「後續課程發展修正記錄表」。課程計畫執行期間,每學期至少1次共備。
三、旨案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洽:
(一)總計畫團隊(國立成功大學)承辦人:莊秀貞小姐,電話:(02)23145277。
(二)各區基地大學:
1、北區基地(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承辦人:張琳英小姐,電話:(02)2736-0316。
2、中區基地(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人:黃于庭小姐,電話:(04)2218-3387。
3、南區基地(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承辦人:林怡伶小姐,電話:(07)7172930#3004。
4、東區基地(國立東華大學)承辦人:郭晉禎小姐,電話:(03) 890-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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