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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公告】11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 畫暨籌備會議紀錄各1份(如附件),報名時間為114年9月8 日(星期一)至9月19日(星期五)止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8月15日召開11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 賽高雄市初賽籌備會議辦理。

二、旨揭競賽報名時間訂於114年9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 114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4時,參賽者請於報名時間內 將紙本報名表(一式2份,1份送主辦單位,1份自存),加 蓋學校印信派人送達或寄達(以郵戳為主)主辦單位收件處 建國國小總務處始完成報名(收件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 自立二路111號建國國小總務處,信封請註明「創意戲劇比賽初賽報名」);正式比賽於114年11月5日(星期三)至11 月6日(星期四)兩日內辦理(詳細賽程將於報名截止後公 告,未超過三隊之類組免進行初賽逕送決賽)。

三、本(114)學年度創意戲劇初賽實施計畫重要修正項目如 下: (一)依據114學年度決賽實施要點,調整比賽評分標準之現場 表演、整體創意等配分比例。 (二)考量本比賽未超過三隊之類組,免初賽即可直接晉級決 賽,為鼓勵本市學校參與競賽,爰就尚有代表權缺額之 類組,開放得由本局徵詢有意願參賽之學校,依限報名 參加決賽。

四、依據實施計畫第壹拾點附則第一項之規定:凡參加比賽、 彩排之評審、承辦單位工作人員及相關參賽人員(含編導 老師、助理指導老師、器材搬運及相關行政人員),請學 校覈實給予公假派代(派代人數以不超過3人為限);另比 賽承辦單位工作人員,如有工作逾時情形,得檢具活動出 勤紀錄依各校行政流程覈實給予補休;惟同一時段之公假 派代及補休請擇一辦理,不得重複請領(核予課務派代及 申請補休之時段不可重複)。

五、依據實施計畫第捌點第九項之規定:獲得優勝之學校或個 人,除校長須報局核備外,各校得依據本計畫及獲頒之獎 狀,本權責辦理敘獎事宜。

六、本比賽偏鄉學校(不含非山非市)得依本局交通車開口契約 申請安排交通車(詳派車單),其搭乘對象以參與比賽之 師生為主,另考量特教生需有陪同或協助人員以輔助其需求,其陪同人員亦可納入搭乘對象,由學校於用車日兩週 前填具開口契約派車單申請派車。

七、相關訊息亦可至本局網站(http://www.kh.edu.tw/forms/getDirectory/407)下載查詢。

八、檢附114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 及籌備會議紀錄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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