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室公告】有關114學年度軍訓教官及護理教師申請報考國內學校進修錄取備查作業
一、依據教育部高雄市聯絡處114年6月16日教高聯字第1140000592號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3787號函辧理。
二、申請報考國內學校進修錄取繳交資料如下,請於114年7月25日前函文本處彙辦:
(一)進修錄取備查人員名冊。
(二)註銷非學位學分報告書(申報錄取備查者均須填報)。
(三)進修核定公函影本。
(四)錄取通知單影本。
(五)錄取系所榜單(請註明下載日期並簽章)。
(六)曾申請非學位學分晉任資績分採計者,另加附「非學位學分晉任資績分採計核定公函影本」及「抵免學分證明書影本」。
三、上開資料如為影本證件,請加蓋「與正本相符」戳章、當事人及軍訓主管職名章。
四、凡有進修學位之學分申請折抵免修,且該學分業已核定非學位學分晉任資績分採計情形,為避免晉任資績分重複採計,務必於本次進修錄取備查作業時一併如實報告,並辦理註銷非學位學分晉任資績分採計。未依規定辦理者,除追究當事人懲罰外,亦檢討相關作業人員責任。
五、經核定各類進修人員應主動於每學期註冊後將「選課單或課表(由所進修之學校核章開立)」送學校軍訓人事承辦管制審查,各學校並於每學期開學後1個月內彙報至本處進行進修人員管制,如有加(退)選或調(停)課情形亦同。
六、錄取備查人員名冊範例、抵免學分註銷非學位學分報告書範例格式各1份,如附檔。
二、申請報考國內學校進修錄取繳交資料如下,請於114年7月25日前函文本處彙辦:
(一)進修錄取備查人員名冊。
(二)註銷非學位學分報告書(申報錄取備查者均須填報)。
(三)進修核定公函影本。
(四)錄取通知單影本。
(五)錄取系所榜單(請註明下載日期並簽章)。
(六)曾申請非學位學分晉任資績分採計者,另加附「非學位學分晉任資績分採計核定公函影本」及「抵免學分證明書影本」。
三、上開資料如為影本證件,請加蓋「與正本相符」戳章、當事人及軍訓主管職名章。
四、凡有進修學位之學分申請折抵免修,且該學分業已核定非學位學分晉任資績分採計情形,為避免晉任資績分重複採計,務必於本次進修錄取備查作業時一併如實報告,並辦理註銷非學位學分晉任資績分採計。未依規定辦理者,除追究當事人懲罰外,亦檢討相關作業人員責任。
五、經核定各類進修人員應主動於每學期註冊後將「選課單或課表(由所進修之學校核章開立)」送學校軍訓人事承辦管制審查,各學校並於每學期開學後1個月內彙報至本處進行進修人員管制,如有加(退)選或調(停)課情形亦同。
六、錄取備查人員名冊範例、抵免學分註銷非學位學分報告書範例格式各1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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