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助學貸款申請

岡山高中學生就學貸款之申請

1.      學生請先自行至高雄銀行就學貸款網站填寫申請書(高銀就貸網:http://www.bok.com.tw/html/loan.htm並預約對保時段及分行,再至各分行辦理對保。

2.      可貸金額請參閱本校註冊繳費通知單。(已享受全部公費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不得申請就學貸款。但享受部份公費、學雜費減免或已請領教育補助費之學生,得就學雜等各費減除公費、學雜費減免或教育補助費後之差額申請就學貸款)。另外,低收入戶學生每人每學期可申貸生活費,以新臺幣四萬元為上限;中低收入戶學生每人每學期可申貸生活費,以新臺幣二萬元為上限。

3.      將已辦妥之銀行貸款申請書第二聯(學校收執聯)及原註冊繳費單於註冊當日繳給出納組長並辦理更換新註冊繳費單;再持新繳費單至各繳費機構繳交其餘不可貸之註冊費。辦理就學貸款者於註冊日後七日內未繳回貸款申請書第二聯給出納組長者,視同未辦理,不再受理,需補繳各項註冊費。

附註:

1.學生已享受全部公費、全部學雜費減免或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不得申請就學貸款。
但享受部分公費、部分減免已請領教育補助費之學生,得減減除公費、部分減免或教育補助費後之差額申請就學貸款。

2.家庭年收入所得未超過114萬之子女就學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家庭年收入所得逾114萬至120萬元以下家庭子女將提供半數利息補助;家庭年收入所得在120萬以上之家庭若有兩位以上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亦可申請就學貸款,惟利息自付

3.學生或保證人未依貸款契約還借款者,由承貸銀行將資料送請財團法 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列為金融債信不良往來戶。已償還者,由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註銷該紀錄。

 

                                                              

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