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5日臺教技(一)字第1122301221號函辦理。
二、旨案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21日(星期日)止,請貴校鼓勵校內導師、輔導教師踴躍參與。
三、檢附教育部來函影本、試行場次簡章各1分供參。
原函
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