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組公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有關114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1次修正案,業公告於本(114)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9月3日府授教終字第1140264966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讀(高中組)、臺灣台語朗讀、臺灣客語朗讀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朗讀(僅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等4項,業公告於114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4.eduweb.tw下載參閱。
三、各競賽單位使用第一階段修正文稿後,如仍有修正建議,考量全國賽文稿須即早定案,為求決賽過程順利與減少爭議,僅受理第二次修正建議。
四、如有修正建議,請各競賽單位填寫競賽內容建議表後,於114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逕寄本局社會教育科曹小姐(信箱:t022@mail.jjps.kh.edu.tw,電話:07-7995678分機3088),逾期恕不受理。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9月3日府授教終字第1140264966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讀(高中組)、臺灣台語朗讀、臺灣客語朗讀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朗讀(僅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等4項,業公告於114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4.eduweb.tw下載參閱。
三、各競賽單位使用第一階段修正文稿後,如仍有修正建議,考量全國賽文稿須即早定案,為求決賽過程順利與減少爭議,僅受理第二次修正建議。
四、如有修正建議,請各競賽單位填寫競賽內容建議表後,於114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逕寄本局社會教育科曹小姐(信箱:t022@mail.jjps.kh.edu.tw,電話:07-7995678分機3088),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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