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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高雄市東海社會福利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標準及辦法

申請期限:113/3/27(三)


申請資格:低收、中低收或里長清寒證明者。

申請資料:

1.申請書

2.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影本

3.低收、中低收或里長清寒證明影本

4.戶籍謄本影本

5.簡要自傳一份(內容包括:家庭狀況及未來人生計劃)→無格式限制。

 

※申請書可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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