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健康中心公告】因應病毒性腸胃炎持續流行,且近期監測腹瀉群聚事件有增加趨勢,請各校加強相關防治措施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3年2月29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1332075200號函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113年第8週高雄市急性腹瀉就診人次明顯高於上週,就診比率亦高於全國,且上週共新增19起群聚事件,檢驗結果均仍在檢驗中;因應病毒性腸胃炎持續流行,腸道傳染病傳播途徑主要以糞口傳染為主,且具高度傳染力,群聚事件若為病毒性腸胃炎引起,發病個案即便症狀改善或已痊癒,其糞便在出現症狀到恢復後1-2週仍具感染性,易由密切接觸而造成疫情擴散,常造成學校、餐飲旅宿業、人口密集機構等發生腹瀉群聚疫情。

三、為降低社區腸道傳染病傳播風險及群聚疫情發生,請貴校依據疾管署「腹瀉群聚相關機構與族群防治重點」落實相關防治措施、加強衛教宣導,強調不生食、不生飲,如廁後、進食或準備食物前,應落實正確洗手,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且注意食材準備環境的衛生清潔,並應區分有症狀及健康人員活動區域,針對出現症狀個案即便症狀改善或已痊癒,仍應採取隔離措施,且須落實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至少 48 小時後,再恢復上學或工作等防治措施。

四、此外,為避免疫情擴散並防範群聚事件發生,倘發現符合通報條件者,應依高雄市「學校類流感、腹瀉及水痘群聚通報規定」、「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安親班)及樂齡學習單位類流感、腹瀉及水痘群聚通報規定」公告及「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辦理,於24小時內完成通報,並配合疫情調查、採檢及落實感染管制措施,以降低病原於社區傳播風險,防止疫情擴大,危及高風險族群。

五、有關「腹瀉群聚相關機構與族群防治重點」可逕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下載運用,另相關衛教宣導素材可至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https://khd.kcg.gov.tw)「病毒性腸胃炎專區」項下瀏覽/下載運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