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助學金】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113年度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標準及辦法

繳交期限:113/3/20(三)

申請資格:         

1. 家境清寒或遭逢家變(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認定標準即可),仍有優秀表現或良好品格者。

(1) 各校班導師認定並推薦之家境困頓、亟須扶助鼓勵、中低收、低收入戶者。

(2) 經各政府、社福團體或家扶中心認定家境困頓須扶助者。

2. 舉凡於某領域(學業、品德、技能或其他)有優良表現或展現高度的潛能與興趣者。

*因獎金核發時程因素,「火炬助學」僅開放目前高一、高二(或其他學制同等階段)學生申請。

申請文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表(附表二):請詳實填寫個人基本資訊。

2. 學生自傳(附表三):請簡述家庭情形、個人興趣、志向等,或任何想讓本會了解的事情,不限字數,毋須制式。

3. 導師推薦函(附表四):煩請老師將申請學生的家庭、學習、個人情況詳實以告,並敘明學生須特別照顧及關心之處,本會將視情形深入了解,並盡可能提供更多協助。

4. 火炬助學行動方案(附表五):本項僅申請【火炬助學計畫】者須填寫。

5. 註冊費通知單或收據影本:為了解學生每學期需負擔費用,請提供本學期註冊費(包括學費、雜費等)繳費通知單或收據影本一份。

6. 成績單:前一學期(112-1)加註各科分數之學校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7. 各類證明:中(低)收入戶、清寒、特殊境遇、身心障礙等(無則免附)。

 

瀏覽數: